考研政治法律高频考点顺口溜记忆法
考研政治中的法律部分内容繁杂,记忆难度大,但通过顺口溜的方式可以有效提升学习效率。本文将结合常见考点,用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帮助考生轻松掌握核心知识,让复习过程更加生动有趣。无论是宪法、民法典还是刑法,都能通过这些口诀快速回忆关键要点,真正做到“出口成章,脑中有谱”。下面我们精选了几个高频考点,用顺口溜的形式进行解析,帮助考生在记忆和理解上双管齐下。
考点一: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顺口溜解析
“人身自由不可侵,言论出版皆自由;监督权里包批评,选举权里选代表。” 这句顺口溜涵盖了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下面进行详细解析: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监督权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保护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公民表达意愿的重要途径,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监督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方式,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权利的行使不仅保障了公民的自由,也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考生在复习时,可以通过这样的顺口溜快速记忆,再结合具体案例深入理解。
考点二:民法典中的合同编顺口溜详解
“合同自由是基础,平等自愿要牢记;格式条款显公平,违约责任要赔偿。” 这句顺口溜总结了民法典合同编的核心原则,下面进行详细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其核心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合同自由是合同编的基础,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合同,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平等原则意味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自愿原则强调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都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得强迫或欺诈。格式条款是合同编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违约责任是合同编的另一重要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考生在复习时,可以通过这样的顺口溜快速掌握核心原则,再结合具体案例深入理解合同编的具体规定。
考点三:刑法中的犯罪构成顺口溜解析
“犯罪构成四要件,主体主观客观相随;行为后果有联系,刑法规定才构成。” 这句顺口溜概括了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犯罪构成是刑法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素。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达到一定年龄的法人。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只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这四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例如,盗窃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犯罪。考生在复习时,可以通过这样的顺口溜快速记忆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再结合具体案例深入理解每个要素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