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老A 基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基本法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后经过多次修订。以下是该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 确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地位,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原则。

2.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范围和分类。

3. 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4.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 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大会制度。

3. 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权利。

三、基金管理人

1.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设立条件、资质要求和业务范围。

2.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3.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

1.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设立条件、资质要求和业务范围。

2.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3.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基金募集与销售

1. 规定基金募集的条件、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2. 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职责。

3. 规定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

六、基金运作

1. 规定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2.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

3. 规定基金资产估值、费用计提和收益分配。

4. 规定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 规定基金份额申购的条件、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2. 规定基金份额赎回的条件、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3. 规定基金份额的转让。

八、基金合同与基金招募说明书

1. 规定基金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变更。

2. 规定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和披露要求。

九、基金监管

1. 规定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2. 规定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3. 规定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附则

1. 规定本法施行的日期。

2. 规定本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